法律主观:职工费计提比例一般是14%。费计提基数是职工的应付工资总额,包括各种形式的工资、津贴、补贴、加班工资、节日工资等。职工费指企业按照规定提取准备用于职工方面的资金。
借:生产成本,管理费用,销售费用,贷:应付职工薪酬-职工;借:应付职工薪酬-职工费,贷:库存现金/银行存款。新的《企业财务通则》取消了职工费的计提,实务中还是有计提的,不过要注意税务只认可实际发生的。
借:应付职工薪酬—费,贷:银行存款等科目。
企业可以根据职工的工资总额的14%来计提职工费。根据规定:企业发生的职工费支出,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%的部分,准予扣除。职工费包括:职工的生活困难补助,对生活困难的职工实际支付的定期补助和临时性补助。
费是企业按照工资总额的14%提取,主要用于职工的医药费,医护人员工资,医务经费,职工因公负伤赴外地就医路费,职工生活困难补助,职工浴室,理发室,幼儿园,托儿所人员的工资的费用。
按职工工资总额的14%计提,但对按照新准则规定,不再计提费,所以目前发生的费在此科目核算,待此科目结平无余额时,新发生的费在“管理费用-职工”科目核算。
借:生产成本,管理费用,销售费用,贷:应付职工薪酬-职工;借:应付职工薪酬-职工费,贷:库存现金/银行存款。新的《企业财务通则》取消了职工费的计提,实务中还是有计提的,不过要注意税务只认可实际发生的。
费是企业按照工资总额的14%提取,主要用于职工的医药费,医护人员工资,医务经费,职工因公负伤赴外地就医路费,职工生活困难补助,职工浴室,理发室,幼儿园,托儿所人员的工资的费用。
工资费计提比例是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%。企业发生的职工费支出,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%的部分,准予扣除。
1、法律主观:职工费计提比例一般是14%。费计提基数是职工的应付工资总额,包括各种形式的工资、津贴、补贴、加班工资、节日工资等。职工费指企业按照规定提取准备用于职工方面的资金。
2、新会计准则下的费,应当通过“应付职工薪酬——职工费”科目进行核算,并计入“管理费用”科目或根据费用所属部门计入对应科目。
3、计提工资是按应发数发放。职工费按照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14%提取。 法律依据: 《颁发工业企业财务制度的通知》第五十二条规定:职工费按照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14%提取。
4、企业可以根据职工的工资总额的14%来计提职工费。根据规定:企业发生的职工费支出,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%的部分,准予扣除。职工费包括:职工的生活困难补助,对生活困难的职工实际支付的定期补助和临时性补助。
5、费是企业按照工资总额的14%提取,主要用于职工的医药费,医护人员工资,医务经费,职工因公负伤赴外地就医路费,职工生活困难补助,职工浴室,理发室,幼儿园,托儿所人员的工资的费用。
6、根据新会计准则规定,企业不再计提职工费用,而是开支的时候直接做账。年终按企业实际使用情况计算,如果没有超过工资总额的14%,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全额抵扣。超过14%的部分,可以递延到下一年度抵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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