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律主观:处理滞留票的方式: 重新开具普通,或将予以认证抵扣,同时做全额进项转出; 购货方接到专用超过180日认证期而无法认证抵扣,购货方要检查管理流程,应在180日内尽快认证; 其他方式。
企业取得不能抵扣的专用,不认证,不抵扣,视作普通处理。这种方法的好处是,简单便捷,但一定会形成滞留票,滞留票是指销售方已开出,并抄税报税,而购货方没进行认证抵扣的增值税专用。
如何处理:企业若取得不能抵扣的专用,一个途经是要销货方重新开具普通,另一个途经是把拿去认证抵扣,但同时做全额进项转出;等等。
首先,滞留票可能是由于系统故障或操作失误导致的。在这种情况下,应该及时联系相关机构或部门,查明原因并解决问题。例如,如果是因为网络故障导致滞留票,可以尝试重新连接网络或更换设备,以确保投票过程顺利进行。
因此,取得的进项专用不进行认证抵扣,形成滞留票。 部分企业购人员取得的进项专用不慎丢矢,未向财务等有关部门报告,致使进项超期不认证,形成滞留票。
法律分析:滞留票是指销售方已开出,并已抄税、报税,而购货方没进行认证抵扣的增值税专用。
滞留票是指由销售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,并已复印纳税申报单,而购方未经核准抵扣的。滞留票发生的原因是,部分纳税人受利益驱使,隐瞒购销痕迹,通过购销不计入账户的货物逃税。
滞留票是指在一种交易或流程中,票据或文件被暂时扣留或延迟处理的情况。这种情况通常出现在需要对票据或文件进行进一步的审核、验证或处理,以确保其有效性、合规性或满足某些特定条件。
滞留票是指销售方已开出,并抄税报税,而购货方没进行认证抵扣的增值税专用。
滞留票是指销售方已开出,并抄税报税,而购货方没进行认证抵扣的增值税专用。滞留票产生的原因:一是部分纳税人受利益驱动为隐匿进销痕迹,取购进商品货物和销售商品货物都不入帐的手段偷逃税款。
法律主观:处理滞留票的方式:重新开具普通,或将予以认证抵扣,同时做全额进项转出;购货方接到专用超过180日认证期而无法认证抵扣,购货方要检查管理流程,应在180日内尽快认证;其他方式。
法律主观:会处罚开具的一方。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,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,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,从滞纳税款之日起,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。
企业若取得不能抵扣的专用,一个途经是要销货方重新开具普通,另一个途经是把拿去认证抵扣,但同时做全额进项转出。
为什么会产生滞留票?有的纳税人在购或者销售商品货物的时候,为了能够减少缴税,都会取不入账等手段来逃开税务,所以,一旦所取得的进项专用没有进行认证抵扣,那么自然就会产生滞留票。
滞留票也称为滞留,是指销售方已开出并抄税报税,而购货方由于其他原因无法进行认证抵扣的增值税专用。
所谓所谓“滞留票”就是销货方已经报税,但却没有购货方的认证信息,税务机关通过对滞“滞留票”的核查,可以发现那些帐外经营(进货不入账,同样销货时也不入账)达到偷逃增值税的目的企业。
1、对开票方没有影响,但对你方是有影响的,这种情况属于“滞留票”,税务机关需要对这种情况进行核查,就是对不抵扣情况进行调查。
2、造成滞留,就说明已经过了认证抵扣期限。这就要看是那一方的责任了。如果是开票方开出后没有送达给收票方,并且不能证明收票方已签收的情况下,收票方可以追究开票方进行赔偿损失。
3、如果是公司为逃税故意形成滞留票,则会被税务重罚,除了补缴相应的增值税税款、所得税税款、滞纳金,查补罚款以外,还有可能面临承担刑事责任的风险。
4、开好后客户不报账对开票方没有影响,但如果是增值税对接收方是有一定影响的,因为不报帐即不认证,税务系统里就会显示缺联,称为滞留票。
本站非盈利性质,与其它任何公司或商标无任何形式关联或合作。文章来源于互联网,收录在此只因其美好,如有冒犯,请联系我们立删QQ: 83115484
本文链接:http://www.juejinsiwei.com/post/19253.html